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檢察院委托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試行)》《云南省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信息略,詳見公告附件)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檢察機關開展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輔助人員,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案件受理、審查、宣告等過程中的信息錄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書送達等事務性工作;
(二)對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書,審核案卷材料是否齊全、辦理外來案卷材料和法律文書的登記、掃描、上傳、流轉等工作;
(三)負責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負責法律文書的文印、收發(fā)和各類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負責案件辦理中輔助性、事務性、性或者與案件辦理有關的其他輔助性、事務性、性工作;
(六)協(xié)助草擬審查報告中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證據(jù)羅列;
(七)完成部門和檢察官交辦的其他司法事務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4. 限澄江戶籍;
5. 年齡在 18 周歲到 30 周歲(1996 年 5 月 6 日 - 2008 年 5 月 6 日出生),在檢察院工作過的人員年齡放寬到 38 周歲以下(1988 年 5 月 6 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 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8.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 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單位辭退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 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和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發(fā)布。
1. 報名時間: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截止時間為: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8:00)。
2.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上報名。
3. 現(xiàn)場報名地址:澄江市環(huán)城西路 81 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澄江市攬秀園上段)。
4. 網(wǎng)絡報名:將報名材料掃描為 PDF 格式,統(tǒng)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夾中,壓縮后發(fā)送至郵箱 QCZP2023@163.com,郵件主題注明 “報考崗位 + 姓名”;網(wǎng)上報考者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xù)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
5. 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有學位證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查詢下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相關專業(yè)證書原件及 A4 紙復印件各 1 份(現(xiàn)場驗原件,提交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證件照一張;如實填寫《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并關注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后續(xù)招聘相關事宜將通過微信公眾號、電話、短信或郵箱通知。
附件: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xls
6. 報名聯(lián)系電話:0877-6688273
7. 資格審核通過后,根據(jù)云價收費〔2011〕15 號文件規(guī)定,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自愿交報名考試費 50 元;因本人原因放棄考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二)資格審查
依據(jù)招聘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及所提交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簡歷及相關證件證書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律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
考試設置筆試、技能測試、面試三個環(huán)節(jié),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 1:3,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則取消本次崗位招聘;崗位技能測試原則上最低開考比例為 1:3,面試原則上最低開考比例為 1:2,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則按照參加筆試人員組織進行;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則按照參加崗位技能測試人員組織進行;筆試成績或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 60 分的考生均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huán)節(jié)。
1.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yè)務等內容,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 60 分;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2. 崗位技能測試: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人數(shù) 1:3 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看打和聽打等基礎應用能力,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shù)為 60 分;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不足 1:3 比例的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差額或等額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成績在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3. 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排名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shù)不低于 1:2 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 1:2 比例的按等額人數(shù)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shù)為 60 分;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按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成績在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4.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 = 筆試成績 ×30%+ 崗位技能測試成績 ×40%+ 面試成績 ×3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點進行計算;依據(jù)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次按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政審和考察
由澄江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 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聘用制書記員名單,并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和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2. 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擇優(yōu)聘用。
(七)錄用方式:
1. 用工方式:勞務派遣
2. 錄用:由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按崗位要求招考錄用后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籌分配崗位;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第一次簽訂時間為 1 年,試用期 1 個月。
3. 人員管理: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作息制度,績效考核依照用工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關系管理。
五、待遇和
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辦法 (試行)》執(zhí)行,月均應發(fā)工資 4000 元(含社會保險)。
六、遞補事項
招聘單位可根據(jù)本次招聘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將進入面試未被聘用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納入書記員崗位招聘庫;因體檢、考察階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崗位、書記員辭職等因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從本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從書記員崗位招聘庫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考試年度倒序補錄,經體檢、考察、公示程序并報市院審批后聘用;遞補候選人應在本院本崗位進行遞補。
七、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入職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禁考等相應處罰。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啟澄招聘” 微信公眾號,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通訊未達或聯(lián)絡不上等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若查實報名信息虛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在招聘過程中,凡出現(xiàn)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六)為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77-6683600。
(七)本次招聘事宜由澄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澄江市啟澄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2026 年 5 月 6 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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